关于举办2026年辽宁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辽卫函〔2026〕416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总工会、科协,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动健康知识普及,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加大优质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总工会、省科协联合举办“2026年辽宁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总工会、省科协。
(二)承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二、作品主题
主要包括:必选主题、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防治相关主题。每个作品限报一类主题,各主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作品类别
作品从形式上分为“视频类”“图文类”。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进度
(一)报名和作品上传(2026年7月)。本次省级征集活动线上报名平台依托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6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报名平台。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报名及作品上传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初级评审和推荐(2026年8月)。各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地本单位上报作品组织评审,并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推荐作品要适当向必选主题作品倾斜,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本单位报名作品总量的20%。各地各单位应于8月14日前将推荐作品电子版、健康科普作品报名表(附件4)及推荐作品名单(附件5)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
(三)省级评审和推荐(2026年8月—9月)。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作品组织集中评审,评出edddh 获奖作品,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国家推荐,参加2026年国家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各市积极组织、发动、邀约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总工会、科协等单位参与征集活动,主动策划,打造精品。鼓励在各地健康科普活动中,如“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时令节气与健康”系列活动中,群众认可度高、传播效果好的作品参加。
(二)所有报名作品须为原创且已公开发布,以单位为申报主体,标注主创人员名单。创作时间应在2025年5月—2026年7月之间。既往参赛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四)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作品的报送、制作单位及作者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人:赵欣 联系方式:13840035771
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联系人:申禹轩、任晓晨 联系方式:024-23377987 177413493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主题
2.健康科普作品要求
3.健康科普作品报名流程
4.健康科普作品报名表
5.推荐作品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